近年来,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城区面貌发生了令人瞩目的变化,先后为全市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等称号作出了应有的努力。但与现代化城市管理的要求相比,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法制等还不相适应,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加强城市管理已经成为提升城市品位、增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为了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三年翻一番、实现新跨越”的战略部署,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现提出我区城市管理“十一五”规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三年翻一番,实现新跨越”战略目标,突出以人为本、城管为民的宗旨,以规划为龙头,以建设为基础,以管理为延续和提升,以健全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体制为推动,以创新数字化城管新模式为载体,以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坚持整体性、连续性和开创性,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健全城市管理法规,强化城管执法力度,营造社会参与氛围,为建设美好家园、促进经济发展创造整洁、文明、秀美的城市环境。
二、城市管理的总体目标和任务
城市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示范城市、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城市的目标,按照市、区政府提出的“全覆盖、经常化、高水平”的长效管理要求,坚持做到城市管理体制全部理顺,市容管理水平达到白天夜晚一个样、主干道次干道一个样、节假日与平时一个样、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环境卫生管理到边到底,环卫市场化运行机制得到落实,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天候保洁;城管创优等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一)城管体制得到全面完善
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要求,下移城市管理工作重心,理顺区、街道和社区的管理权限,形成以区为主导、街道为重点、社区为基础的责权明确、运行有序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制。按照“责权配套、费随事转”的原则,进一步梳理条块有关城市管理职能,明确责任,划清权限。迅速调整配备乡镇街办一级城管队伍,落实社区城管信息员,做到管理重心下移,条块结合,权责一致,落实属地化管理。
(二)城管突出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围绕影响市容面貌、有碍城市形象的焦点难点,率先抓显性问题,重点抓顽症问题,突出抓关键问题。
严格占道管理。取缔马路市场,随着农贸市场建设速度的加快,实现摊点“入室、入场、入市”经营,到2010年基本实现主次干道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加强疏导工作,对普通市民生活必不可少的摊点,如早点、具有扬州传统特色的老鹅摊点、自行车修理点、报刊零售点等,加以规范,做到既方便市民、增加就业,又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加大拆违力度。“十一五”期间拆除违法建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每年组织开展拆除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增加巡查密度,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新区、风景区、主要干道两侧不出现新的违法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防治违法建设网络的作用,确保老城区、住宅小区、城乡结合部的违法建设逐年减少。
社会参与管理。把整治乱设广告店招和乱贴乱画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经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做到无序广告、店招,达到规范统一;“城市牛皮癣”基本绝迹;“门前四包”责任制全面落实。
(三)环境卫生长效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具体目标是,到2010年,垃圾分类收集参与率达30%,密闭化运输率达100%,垃圾源头回收利用率达3%,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40%,一类公厕比率达15%。进一步深化环卫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作业单位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市场化进程。
强化环卫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规划新建分散中转场8座,做到布局合理、方便群众、节能高效,初步规划选址在维扬路时代修理厂北侧、蜀岗路西北侧、史可法路北延伸段鸿福家园小区、江阳工业园区蜀岗西路、江阳工业园区金槐小区、扬子江北路西侧(二十四桥宾馆北侧)、铁路货站附近、扬菱路三布厂附近;规划新建改造公共厕所15座;添置更新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包括垃圾运输车10辆,吸粪车3辆,机扫车4辆,冲洗车2辆),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上述环卫设施建设共需要经费1780万元。
强化环卫体制改革。探索环卫市场化运作机制,逐步形成以市场调节为主、行政管理为辅的运作方式。一是作业单位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模式,改革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二是建立和完善环卫作业市场准入制度、招投标制度等,以规范环卫作业市场,并在此基础上大胆探索和积极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同时,改革保洁制度,实施主次干道与街巷保洁一体化作业制度,将街巷、小区保洁纳入环卫专业队伍保洁,实行“一家扫”,切实改善市民群众的卫生环境。
三、保障措施
按照“明确目标、分步实施,加大投入、形成氛围,健全体制、展示成效”的要求,强化保障措施,实现长效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城管工作合力。
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级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宏观领导,进行统一部署,监督考核,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必要的配套政策。
各乡镇场、街办确立以城市管理为重点、以搞好服务为宗旨的指导思想,把城市管理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强化领导合力,责任明确,扎扎实实地落实城市管理的各项措施。
区“三创办”、区城管局进一步加强对城管创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在6个乡(镇、场)和13个职能部门全面深入地开展城市管理创优竞赛活动,培树一批典型标兵。通过点上创造经验,面上创造条件,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形成“创建工作经常化、城管工作社会化”的良好氛围。区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全局观念、责任观念,不为体制所困,不为经费所难,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工作方案,采取突破性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城管创优工作。
(二)引入科技手段,创新数字化城管模式。
充分利用我市作为建设部确定的国家首批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的优势,积极参与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应用、整合数字城市技术,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空间细化和管理对象的准确定位,实现精确、敏捷、高效、全事段、全方位覆盖的城市管理,以信息化、科技化手段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和精致化。我区应根据市里关于此项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参与,着眼创新,建立好区级分指挥中心,使城市管理形成统一指挥、整体推进的格局,提高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同步提高城管综合处置能力,解决城市管理中长期存在的依赖突击性治理、流动式管理的弊端,达到“全覆盖、经常化、高水平”。
(三)理顺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落实“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管理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区级城市管理责任,凸显街道城市管理主战场地位,发挥社区城市管理中的教育引导作用,形成“城市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下放事权、落实责任;行政执法,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双重领导、依法行政”的格局。建立健全区、街办、乡镇的城市管理机构,改革执法管理体制,在“十一五”期间全面落实街办、乡镇一级城管执法队伍,执法队伍的人、财、物由区城管执法分局统一管理,实行双重领导。区政府在人员、经费上给予有力保障。
(四)推进机制创新,强化城市管理工作的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市场化运行机制。把下放权力、划清权限与加快机制转换、职能转变和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快环卫体制的改革,环卫保洁行业可先试行招投标等市场化承包方式,能招标的招标,能民营的民营,鼓励公平竞争。
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城市管理经费随着城市规模扩大而相应增长,适当提高城市建设维护费在城市管理中的投入比重,使“十一五”期间城市管理投入每年均保持相应的增幅,重点解决城市管理的“三大保障”,一是日常城市管理经费保障,二是改善城管部门办公装备条件,增强城管部门快速反应、综合处置问题的能力,三是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和人口增加的形势要求,即时对城管执法人员增编扩编,以保证执行任务的基本需求,同时要切实加强城管治安保障。
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分解城市管理具体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到边,考核到底,与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奖惩挂钩。积极开展城市管理创优达标竞赛,鼓励区、街道各个层面有重点地创建样板管理项目,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五)强化队伍建设,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失职追究制度,实行权力、责任和义务相统一,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格落实城管执法队伍“八条禁令”,努力建设一支具有促进城管改革和发展的理想信念,具有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思想道德,具有依法行政、文明管理的业务技能,具有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纪律作风的“四有”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努力塑造新时期“威武、正直、通达、温和”的城管执法队伍形象。
(六)加大宣传力度,为城市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的作用,有计划、分阶段、定专题组织市民对影响城市形象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对话讨论,社会自觉参与,市民自我教育。以积极的舆论引导人,以发展目标凝聚人,以创优的成果鼓舞人,使城市管理工作成为全区上下共同关注的目标行动,强化紧迫感和责任感,引导广大市民关心、理解、支持并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
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发展市民志愿者队伍,建立与市民诚信评价挂钩的义务劳动制度,完善绿化、保洁、设施修建等方面的认养认建制度。从培养市民的文明意识、交通意识、卫生意识等基本公德入手,不断提高市民素质。
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加强监督,公布热线电话,及时曝光违规违章案例,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建立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委会主任为主,各界群众参与的考评监督制度,成立群众性的业余监督队伍,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群众举报办法。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城市建设管理决策,建立公众参政、听证制度,发挥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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