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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扬区出台城镇低保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方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6月25日
      近日维扬区出台城镇低保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对子女在1963年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城镇低保家庭,每人每月发放50元扶助金,该扶助金不抵消其他方面优惠补助。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通过社区提出申请,由乡镇、街道组织对申请情况进行初审,并进行公示。公示后,由区人口计生部门确定全区扶助名单,区财政局根据最终名单开设个人活期储蓄帐号,定期转付扶助金。第一批奖励扶助金计划于8月下旬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