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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扬工商分局四措并举迎接“限塑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6月26日

        一是深入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该局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媒介,将“限塑令”广而告之;工商所执法人员采取走出去,送法上门向消费者和经营者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加强监管。充分利用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换号有利时机,对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生产经营者严格审核,并告知其在61日后禁止生产、销售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违规将要承担法律责任;要求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经营户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及早安排好环保购物袋。三是专项整治。自61日起,组织力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集中开展清查行动,对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和销售未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根据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四是及时维权。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积极做好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工作,对群众举报违反“限塑令”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2起,咨询8起。